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杰康快讯”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正在审议 将实行按日处罚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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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4年03月18日信息来源:不详 点击:

    “任意排污,罚无上限!”“用严格的法规,应对严峻的大气环
境!”

1月22日上午,经过三次审议的《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,提
交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。大屏幕上打出表决结
果:659票赞成,23票反对,14票弃权。《条例》明确,把“降低
PM2.5浓度”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,提出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控
制污染物排放,加快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。

打破常规:

人大三次审议

政协立法协商

这部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地方性法规,被称为民生法。它事关政
府职责、首都未来,事关每位市民的健康权、环境参与权,事关
企业的发展权。

《条例》的起草修改,经历两年打磨,三次审议,一次协商,广
泛听取社会意见。首都平均6到7天一次的空气重度污染,使《条
例》从2013年立法之初,就广受关注。

《条例》由市政府起草,专门班子研究污染成因、构成,总结经
验,借鉴国内外治理措施,结合制定《北京市2013—2017年清洁
空气行动计划》,广泛征求人民群众、市政府相关部门、各区县
政府、企业及民间环保组织的意见,认真听取环保专家、法律专
家的意见,半年时间拿出草案。

人大三次审议破常规。一般情况下,省级人大常委会法规审议
是“二审三通过”。鉴于本《条例》的重要性,北京市人大常委
会打破原有规定,分别于去年7月、9月、11月进行了三次审议。
针对审议意见,工作机构调研论证,召开了各类座谈会、论证
台、听证会多达20多次,并深入实际,反复调研。

政协首次实行立法协商。11月14日,北京市人大将几经修改的草
案,向北京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。市委常委会决定,根据
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新要求,草案交政协开展最广泛的立法协商。
随即,5万多字的相关材料,一一送达政协委员们案头,32个界别
组织了29次座谈会,市政协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,从700多位委员
的意见中,梳理出上千条建议,形成了《关于北京市政协开展
〈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〉立法协商工作情况及主要意见建议
的报告》。市人大认真研究,对法规草案的61条内容进行了83处
修改。降低PM2.5:

治污实施“双控”务求法悬人惧

《条例》把“降低大气中的细颗粒物(PM2.5)浓度”明确为北京市
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,直奔雾霾而去,最得人心。

国家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规定,到2017年,北京市细颗粒
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/立方米左右,北京也发布实施了《北京
市2013—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》,治理空气污染上的手段和
措施不断升级。此次,“降低PM2.5”写入地方性法规,无疑具有
了更强的约束性和强制力。

对治理思路,北京市确立“双控”举措,《条例》规定,“严格
排放标准,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,加快削减排放总
量。”

总量控制是《条例》核心内容之一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
纪纲介绍,北京环境容量极为有限,仅靠减排已不能解决问题,
迫切需要对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。《条例》单设“重点
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”一章,系统设计,确定了削减存量与控制
增量相结合的制度。

今后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设项目,在进行环评审批前,要取得
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。未完成年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
控制任务的区域、行业,除民生工程外,新建项目将停批。

在此基础上,对于固定污染源污染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
放污染、扬尘污染这三大类大气污染来源,《条例》分设章节,
制定了详细的防治措施。

治理雾霾,人人有责。《条例》单设一章,确立“共同防治”格
局。柳纪纲介绍,这一章的目的就在于明确各防治主体的权利、
义务和责任,构建以政府为主导,法人、公民共同参与、共同负
责的公共治理体系。其中,对政府职责作出16条规定,对有关行
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作了4条规定。例如,市和区县政府应当将大气
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保障大气污染防治
工作的财政投入。

同时重视公众参与,既规定公民依法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,也明
确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违法行为,要求政府部门公开大气
环境质量、突发大气环境事件等信息的权利。

“违法成本低”,使环境违法屡禁不止。本次《条例》吸纳民
意,务求“法悬人惧”。《条例》总计130条,法律责任部分有40
条,占比超过30%。

对超指标排放的污染大户,管治措施有:责令停止排污,处5万元
至50万元的罚款,扣除超排指标;拒不停止排污的,查封。根据
北京市环保局的初步测算,《条例》中设定的处罚条款基本都高
于治理成本,特别是对恶意违法、多次违法加大了处罚力度,规
定了“加倍处罚”和“上不封顶”的处罚条款。

《条例》规定,排污单位既要防治污染,也要把监测记录、排放
情况向社会公开。同时,《条例》还规定,对违反环境保护有关
法律法规,污染大气环境,受到相应处罚的企业及其负责人,由
环保等部门向社会公布曝光,并纳入企业信用系统。

争议热点:

开门广纳民意

严法有情有义

露天烧烤怎么管?最后定下罚两万。露天烧烤看似小事,却也是
一大污染源,《条例》吸纳公众意见,作出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
人不得在政府划定的禁止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
品提供场地。违者将被处以单次最高两万元的罚款。同时,受到
罚款、没收等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,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在
上一次处罚金额基础上加倍处罚。

停车三分钟要不要熄火?这曾是一个热点。审议中,多位代表针
对第七十四条“在学校等特定地段,停车三分钟以上时应当熄灭
发动机”,是否需要设定处罚,提出了不同意见。最后,法制委
员会经过慎重研究,认为:停车熄火作为防治机动车污染的一项
措施,关系到全市560多万辆机动车主的行为规范。考虑到存在着
执法主体难确定、现场取证较困难等实际问题,难以执行到位,
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建议不设处罚条款。

实施“按日罚款”,社会呼声一度很高,代表们在审议中也提出
应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。据介绍,《条例》虽未规定,但正在审
议中的国家《环境保护法修正案(草案)》中有按日处罚制度,如
正式颁布,北京市的执法部门可直接依法实施按日计罚。

关于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,《条例》规定,“在严格控制重点
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、实行排放总量削减计划的前提下,按照有
利于总量减少的原则,可以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”,
避免出现“花钱买排污”。

《条例》中创新探索不少,例如明确规定公民受污染损害时可直
接起诉维权: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,有责任排除危害,并对
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。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
纠纷,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,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
理;调解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当事人也可以直
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杰康净化 www.jnjk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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